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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網 視點跟蹤】《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對公共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作出系統性部署。《意見》的出臺與實施,對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充分釋放公共數據要素潛能,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指明了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重要方向
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具有重要的價值。公共數據是數據要素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在改善公共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和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當前公共數據要素潛能尚未充分釋放,共享開放、管理體制、授權機制、利用行為和安全權責等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依然存在,亟需加強政策引導,完善制度規則。
在此背景下及時出臺《意見》,從總體要求、數據供給、授權運營、應用創新、環境營造和保障措施六個方面,對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提出明確要求,并進行工作部署,具有非常重要的政策導向作用和實踐意義,為未來一段時期我國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指明了方向。
《意見》首先開宗明義,強調了公共數據及開發利用的重要價值。數據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數據要素具有放大、疊加和倍增效應,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是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主線是促進公共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目標是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意見》提出了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兩步走”目標,即:到2025年,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制度規則初步建立,公共數據資源要素作用初步顯現;到2030年,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制度規則成熟定型,公共數據資源要素作用充分發揮。圍繞這一目標,文件從數據供給、授權運營、應用創新、環境營造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
確定了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三種途徑及基調
《意見》明確了公共數據資源供給、開發利用和價值釋放的三種途徑,即:政務數據共享、公共數據開放和授權運營。其中,“政務數據共享”主要是指各級黨政機關內部及相互之間的共享和使用,“數據開放”是保障公民和經營主體平等、普惠獲取公共數據資源的重要途徑,“授權運營”是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重要方式。整體來看,“政務數據共享”主要是通過政務部門內部應用釋放數據價值,“數據開放”和“授權運營”主要是通過社會化開發利用釋放數據價值。
對于數據共享、數據開放和授權運營這三種途徑,發展階段、認識水平和制度規則等各不相同,《意見》提出了差異化基調和針對性部署。對于政務數據共享,《意見》的基調是“統籌推進”;對于公共數據開放,《意見》的基調是“有序推動”;相對而言,公共數據授權運營還屬于新興事務,《意見》的基調是“鼓勵探索”,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先行先試,創新激勵機制,積極開展相關探索。
明確了公共數據開發利用中的關鍵和重點
基于公共數據要素特性,《意見》明確了公共數據共享、數據開放和授權運營中的關鍵點,指明了未來一段時期內各地區各部門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工作重點。
一是加強數據資源管理,擴大公共數據資源供給,這是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基礎。主要關鍵點包括:編制公共數據目錄和資源發布,開展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推動數據資源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強化數據源頭治理和質量監督檢查等。
二是建立健全相關機制,這是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重要保障。主要關鍵點包括:完善統籌管理機制;建立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制度和授權運營情況披露機制;明確各方責任和義務,規范開發利用行為;建立符合公共數據要素特性的價格形成機制、收益分配機制、激勵機制和容錯機制、區域合作和利益調節機制等。
三是鼓勵應用創新,推動數據產業健康發展。主要關鍵點包括:以重點領域場景應用為先導,組織實施“數據要素×”行動計劃,豐富數據應用場景;以重點區域協同應用為突破,推動先行先試、創新示范,推動區域數據協作;加強數據服務能力建設;培育多元經營主體,壯
大數據產業,繁榮數據產業發展生態。
當然,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過程中,還應加強安全管理,強化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建立健全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全過程管理機制。
提出了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基本制度規則
相對于政務數據共享和公共數據開放,各地區各部門對于授權運營的探索起步較晚,還屬于新興事物,有很多基礎性制度規則尚不明確。圍繞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意見》提出了相關制度規則,為授權運營指明了方向和行動準則。
首先,《意見》確定了授權運營的基調,即“鼓勵探索”,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創新機制,積極探索。如,《意見》指出,有條件的地區和部門,承擔數據運營職責的事業單位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企改制,試點成立行業性、區域性運營機構;研究制定支持運營機構發展的激勵政策;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鼓勵和保護干部擔當作為,營造鼓勵創新、包容創新的干事創業氛圍,支持在制度機制、依規授權、價格形成、收益分配等方面積極探索可行路徑。
其次,《意見》明確了授權運營工作的職責體系,加快形成權責清晰、部省協同的授權運營格局。各地區各部門要明確數據管理機構,探索將授權運營納入“三重一大”決策范圍。數據管理機構要履行行業監管職責,指導監督運營機構依法合規經營。運營機構要落實授權要求,規范運營行為,面向市場公平提供服務;公開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能力清單,披露公共數據資源使用情況。
第三,《意見》提出了授權運營工作的主要內容和任務,主要包括:探索建立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授權機制;探索明確授權條件、運營模式、運營期限、退出機制和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制度,開展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強化數據源頭治理和質量監督檢查;建立運營情況披露機制,建立符合公共數據要素特性的價格形成機制;打造數據應用基礎設施,增強服務能力等。
此外,《意見》還明確了授權運營中的一些禁止性行為。如,運營機構嚴禁未經授權超范圍使用數據,不得實施與其他經營主體達成壟斷協議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不得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安全管理方面,依法依規予以保密的公共數據不予開放,嚴格管控未依法依規公開的原始公共數據直接進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