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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網 政策法規】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關于持續推進城市更新行動的意見》,要求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規,大力實施城市更新,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
意見提出八項主要任務。要點如下↓↓↓
加強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穩妥推進危險住房改造,加快拆除改造D級危險住房。
分類分批對存在抗震安全隱患且具備加固價值的城鎮房屋進行抗震加固。
嚴禁以危險住房名義違法違規拆除改造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文物、歷史建筑。
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加強建筑
保溫材料管理,
鼓勵居民開展城鎮住房室內裝修。
加強老舊廠房、低效樓宇、傳統商業設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
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
更新改造小區燃氣等老化管線管道,整治樓棟內人行走道、排風煙道、通風井道等,支持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
整治小區及周邊環境,完善小區停車、充電、消防、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增設助餐、家政等公共服務設施。
開展完整社區建設
完善社區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地等,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區,構建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
開展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因地制宜補齊公共服務設施短板。
推進老舊街區、老舊廠區、城中村等更新改造
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區。改造提升商業步行街和舊商業街區。
鼓勵以市場化方式推動老舊廠區更新改造,盤活利用閑置低效廠區、廠房和設施,植入新業態新功能。
積極推進城中村改造,做好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前期工作,不搞大拆大建,“一村一策”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等方式實施改造。
加快實施群眾改造意愿強烈、城市資金能平衡、征收補償方案成熟的城中村改造項目。
推動老舊火車站與周邊老舊街區統籌實施更新改造。
完善城市功能
完善城市醫療應急服務體系,加強臨時安置、應急物資保障。
推進適老化、適兒化改造,加快公共場所無障礙環境建設改造。
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發展兜底性、普惠型、多樣化養老服務。
因地制宜建設改造群眾身邊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
積極拓展城市公共空間,科學布局新型公共文化空間。
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
加快城市燃氣、供水、排水、污水、供熱等地下管線管網和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改造。
推動城市供水設施改造提標,加強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和再生利用及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改造。
建立健全城區水系、排水管網與周邊江河湖海、水庫等聯排聯調運行管理模式,加快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改造,構建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澇體系。
推動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改造升級。
完善城市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加快建設停車設施。
修復城市生態系統
加快修復受損山體和采煤沉陷區,消除安全隱患。
推進海綿
城市建設,
保護修復城市濕地,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推進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
持續推進城市綠環綠廊綠楔綠道建設,提高鄉土植物應用水平,保護城市生物多樣性,增加群眾身邊的社區公園和口袋公園,推動公園綠地開放共享。
保護傳承城市歷史文化
落實“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摸清城鎮老舊小區、老舊街區、老舊廠區文化遺產資源底數,劃定最嚴格的保護范圍。
加強老舊房屋拆除管理,不隨意拆除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禁止拆真建假。
建立以居民為主體的保護實施機制,推進歷史文化街區修復和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修繕。
穩妥清理不規范地名。
嚴格管理超大體量公共建筑、超高層建筑。